LVD指令概述: 

 

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低电压电器设备的管理,使欧盟各成员国关于低电压电器设备的法规协调一致,1973年2月19日欧共体理事会颁布了73/23/EEC指令。现行低电压指令为2006/95/EC。

低电压CE认证(LVD指令)涉及了约600多项关于防止电器产品多种危险的协调标准,其中包括了防触电、耐高温、阻燃性、温升限值和防辐射以及安全部件的使用寿命等要求,2005年有增加了对于家用电器和手机产品关于防止电磁场辐射EMF的要求。

 

 低电压指令CE认证核心要求:

 

A.一般要求

    a) 为确保电器设备按预定用途使用安全,在电气产品上应标注其使用特性、识别和遵守的事项,困难时,可以在说明书中说明。

    b) 在电气产品上清楚地标注制造商名称、商标名称或商标,困难时可印在包装上。

    c) 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制造,应确保能安全地和适当的链接和装配。

   d) 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,在其设计用途内使用与维护的情况下,必须保证符合以下B、C条的要求。

 

 B.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危险

    a) 应避免人身、家畜收到因与电气直接或间接接触引起的身体或其他伤害的危险。

    b) 不会产生可能引起危险的温度、弧光或辐射。

    c) 充分保护人身、家禽及财产免受由电气设备引起的,根据经验发现的非电气危险。

   d) 绝缘必须适合于各种可能预见的情况。

 

C.防止外在因素影响电气设备产生危险

    a) 电气产品应达到预期的机械要求,使人身、家畜及财产免受危险。

    b) 电气产品在预定的环境条件下,可抵抗非机械性的影响因素,使人身、家畜及财产免受危险。

    c) 电气产品在可预见的超负荷情况下,不致危及人身、家畜及财产安全。

 

 

 LVD低电压指令的目的: 

 

是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。指令适用范围是使用电压为交流在50V至1000V和直流75V至1500V之间的电器产品,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,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。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在按其预定用途,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或故障条件下使用时不会出现危险,特别是对下列危险进行评估:

1)电击(Electric Shock);

2)危险能量(Energy hazard);

3)火灾(Fire);

4)机械和热的危险(Mechanic and heat hazard);

5)辐射危险(Radiation hazard);

6)化学的危险(Chemical Hazard)。

 

 

 

 低电压LVD认证范围:

 

家用电器类;

LED灯具类;

开关电源类;

信息技术类;

电子电器类等等。

 

 

 

 低电压指令CE认证技术咨询所需资料:

 

a). 有关电器设备的描述;

b). 设计原理及零组件、电路图;

c). 为了解上述图样及电气设备操作所需的描述及说明;

d). 全部适用或部分适用的标准清单,以及未采用标准为达到本指令的安全要求所采取的措施说明;

e). 设计时所作的计算及所进行的检验结果;

f). 测试报告。

 

 

  LVD-低电压指令简介: 

LVD即为低电压指令(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/95/EC),指令名:协调各成员国有关设计用于特定电压限值内的电气设备法律的1973年2月19日理事会指令73/23/EEC。